为进一步做到在政治上尊重、在生活上关怀离退休老同志,规范做好走访、慰问、探望离退休老同志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节日走访慰问
1、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根据上级精神和学校实际,协助并会同学院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在学院领导的带领下,对离休干部、校级领导、长期卧床重病在家、独居及特殊困难的离退休老同志进行集中走访慰问。
2、“七·一”前走访慰问。协助学院党委组织部等职能部门,在学院领导的带领下,对党龄50年及以上老党员、长期患病的老党员开展走访慰问。
3、重阳节前祝寿走访慰问。为当年年满80周岁、85周岁、90周岁、95周岁及以上的离退休老同志举行集中祝寿仪式或上门慰问。
4、元旦、春节、端午节、重阳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依托各小组组织开展集体活动,离退休工作处人员到各小组走访慰问。
二、生病住院慰问
5、离退休校级领导及德高望众老教师生病住院,根据实际情况,可由相关领导带队到医院看望。
6、生病住院的离退休老同志,每年11月底前将县级以上医院的出院证明复印件报离退休工作处,经审核后按学校规定标准发放慰问金。
三、电话询访慰问
7、对年老体弱、长期不能参加集体活动的、独身独居的以及长期居住在外地的老同志,要经常保持联系,根据实际情况除实行不定期走访外,主要采取每月或定期电话询访的形式进行慰问,并做好电话询访情况登记。
四、特殊情况慰问
8、家庭重大变故慰问。在老同志家庭出现重大变故时,及时关心看望,尽力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
9、去世老同志家属慰问。老同志去世后,及时上门慰问其家属,协助家属处理后事。
五、退休谈话慰问
10、对刚退休的教职工进行谈话慰问,向其宣传、解释有关老干部政策,要求其认真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或政治学习,积极参加小组文体活动,鼓励其继续发挥余热。
六、走访慰问要求
11、上门走访慰问和到医院慰问的,可适当带慰问品,慰问品以食品和生活用品为主。
12、走访慰问前,要认真做好慰问方案并提前联系慰问对象,做好工作的组织实施。
13、要本着为老同志解难事、做好事、办实事的原则,了解他们生活、身体等状况,认真听取其意见和建议,尽可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