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学校文件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学校文件   >> 正文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离退休教职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2024年03月25日 15:18  点击:[]

为了丰富离退休教职工的文化生活,进一步规范离退休教职工活动的管理,确保安全、健康、有序开展各项活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教、学、乐、为”相统一,把政治性、思想性和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有机结合,切实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

二、基本原则

1、确保安全原则。各活动小组根据离退休教职工年龄、身体状况、志趣爱好等,在安全节约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活动的内容与形式。组织活动要制定安全预案,未经批准的活动不能开展,同时要进行安全教育,说明注意事项。对于高龄、行动不便、有特定疾病不适合参加活动的同志,要做好思想工作,劝其不参加;若本人执意要求参加,须向活动组织者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且必须有陪护人员同行,若在活动中出现因自身疾病或意外伤亡事件,学校概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积极自愿原则。离退休教职工要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身体状况量力而行,自愿选择参加各级组织的文体活动。

3、就近为主原则。活动地点原则上以绵阳市城区为主,从老同志身体健康和安全角度出发,学校不批准在绵阳市外(或100公里以外)组织的出游等活动。

4、分层负责原则。各活动小组组长分别负责本小组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协调工作;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组织管理

1、根据学校离退休教职工实际情况,各活动小组每年至少组织开展春游秋游集体活动。

2、各项活动的参与者仅限于学校离退休教职工,并严格实行参加活动人员签到制。离退休教职工本人不能参加集体活动时,家属或其他人员不得顶替。

3、开展各项活动实行申报制,各活动小组要提前将活动申报表报学校离退休工作处审批备案。活动申报表必须填写完整,内容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地点、责任人、参加人数、资金预算、安全措施等。代表学校参加市级以上活动或外出住宿的活动必须经离退休工作处报请学校领导批准。

4、要认真做好活动策划组织,活动过程中要做好活动照片的拍摄,活动结束后要在两日内将开展活动的新闻报道、照片以及签到表等报送离退休工作处,作为活动经费报销的依据。

5、开展活动若需用车,由活动小组提出用车需求,由离退休工作处按学校用车规定及程序进行申

四、经费管理

1、离退休教职工活动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由离退休工作处统一掌握,并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统筹安排,实行专款专用,不得发给个人或挪作它用。

2、小组活动经费实行限额标准,由离退休工作处每年初根据学校经费预算情况出安排。各活动小组开展活动要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原则,活动超过限额标准以及报送资料不齐全的将不予报销经费。

3、每次活动餐费根据活动小组参加活动的离退休教职工人数按照一定餐标核算开支,陪护人员餐费自理。由离退休工作处按学校计财处规定报账,并对各活动小组使用经费分别记账。

五、奖励措施

1、奖励范围:仅限于我校离退休教职工。

2、奖励对象:代表学校参加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活动并获得荣誉或奖项的人员。

3、奖励标准:在学校离退休活动预算资金中列支,并按照《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离退休人员奖励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资料归档

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做好活动资料归档工作。活动结束后,活动材料要按照“一活动一归档”的要求及时整理归档。归档的资料包括:活动申报表、活动的图文材料、活动小结等。 



下一条:离退休工作处走访慰问老同志制度

关闭